索引号: 113703230042235000/2018-009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沂源县民政局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沂源县敬老院“公建民营”试点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7-10 14:38:24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沂源县敬老院“公建民营”试点项目

  方:沂源县民政局

人: 白科长

联系电话: 13864308790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经委托方评价考核合格后按月拨付,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依此类推。

受托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在民政部门登记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或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成立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机构等;

2、机构服务人员需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证,持证率不低于30%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的采购组织形式:部门集中采购

拟采用的评审方法:专家委员会评审

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12个部门《关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民〔2016〕86号)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镇(街道)敬老院整合及管理经营体制改革的批复》(源政字〔2017〕123号),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有效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决定对沂源县鲁村、西里敬老院推行“公建民营”试点工作。

二、服务目标

管理制度化,服务人性化,护理规范化,卫生标准化等。

三、服务内容

敬老院居住老人的日常管护与生活服务,设施管护和简单维修,院内外保洁,安全保卫等(其他未尽事宜以委托方要求为准)。

、服务方式

1、由受托方负责养老岗位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工资发放(含保险)、奖惩考核等事项。

2、受托方所有的工作事项的制定、实施要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征得委托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接受委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3厨房食材受托方负责购置,食谱由受托方制定,并符合食药部门的相关规定。

、提供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

2、敬老院运营方案;

3、服务人员基本信息。

六、公告及提交文件时间2018710160020187171600(北京时间)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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