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72XD/2018-008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中庄镇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中政发〔2018〕13号 中庄镇农村会计管理考核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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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农村资产、资金、资源、档案、公章五代理工作管理力度,努力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农民减负、土地流转、培育农业新型主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各项农村工作,确保农村稳定健康发展,2018年全镇各村会计实行聘任制和工作例会制。为加强农村会计管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农村会计管理考核办法”: 考核总分为100分,由财务管理、综合工作、减轻农民负担三部分组成,奖惩分视考核情况另计。 一、财务管理工作60分 1、每月20日9点为集中学习日(周未及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主要是会计业务培训、整理档案资料、通报上月工作情况等,无辜不参加的扣2分,并通报批评。 2、每月的20-22日为固定报账日,农村财务管理实行集中报账日。每月1次报账,并及时公开按时报账得5分,每拖一天扣2分。 3、村集体实现的发包收入、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3日内不上交到镇农经站代管的扣3分、坐收坐支的扣5分、隐瞒收入的扣5分、不使用统一票据收取的扣2分;支出单据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写规范、不规范的扣2分、虚列支出的扣5分、单据摘要内容不详、印章不全、无经手人的扣2分、无理财印章的扣2分、干部越权干预理财行为的扣3分、现金余额、银行存款余额账实不符、核对不一致的扣3分;不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往来明细账的扣2分,财务不及时公开、未提报公开影像资料的扣2分;报账提款审批内容不实、虚造会议记录、现场资料影像照片不实、虚假单据套取资金的扣10分。 4、村集体资源、资产管理未分类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的扣2分。 5、未及时落实群众事务干部代办的扣 2分,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扣 2分。 6、未公开村务监督电话的扣1分,“两委会议”薄、村民(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薄、村务监督委员会记录薄不齐全不规范的分别扣1分。 二、综合工作30分 1、培育新型农业主体三家以上得3分,考核具备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申请为上一级示范单位。考核合格示范带动性强的考核得2分。 2、鼓励农户承包土地向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流转,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流转有序、流转受益的及时报农经站备案得3分,签订虚假合同扣2分。 3、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制定方案、成员确认、股权设置、折股量化,资产运营规范得10分、每缺一项造成改革被动的扣2分。 4、积极配合做好村干部离任前和离任后的审计工作,积极配合提供资料、实地调查工作得2分、配合不当造成不利影响的扣2分。 5、公章管理审批规范得5分。无审批单、电话联系的每次扣0.5分,提供虚假证明的扣4分、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集体资产建立管护运转有效制度,处置集体资产按程序申请镇党委政府审批后实施得5分,违规程序的扣5分。 三、减轻农民负担工作10分 1、按时发放负担卡到户率达到80%以上,发放率达不到扣3分,并责令限期改正。 2、“一事一议资金”项目需有实施方案、施工合同,审计报告、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作他用,出现问题扣4分。 3、出现乱收费、乱摊派发生加重农民负担行为的扣3分。 四、奖惩 1、奖励:迎接县级工作检查一次合格者奖10分;市级以上检查合格者奖10分;创新工作,被评为县、市先进的奖10分。 2、惩罚:因财务管理不善、账目不清引发群众上访,受到上级纪监、检查、审计等部门审查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 被各级检查考核、财务审计通报批评者扣10分;土地流转工作审核不细、把关不严,出现纠纷,调解不利扣10分。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实行月考核制,根据考核成绩年终兑现工作补助。连续两次考核分值达不到基准分值(基准分值为60分)的扣发补助;全年累计二次考核达不到基准分值的,责令该村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解聘会计。 考核成绩列入各村年度千分制考核。 中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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