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000/2018-009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2018年城区防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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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政办字〔2018〕61号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源县2018年城区防汛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悦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沂源县2018年城区防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源县2018年城区防汛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城区防汛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防汛指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的理念和“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依据国家和省市防汛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各项防汛工作,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和舆论到位,确保城区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二、工作重点 城区防汛的重点地段和设施包括: 1. 沂河城区段、螳螂河、埠村河以及各区域内排水管沟和自然沟渠; 2. 城区低洼易涝区域; 3. 危旧房屋、棚户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及大型户外广告; 4. 城区供水、供气、输变电线路、通讯及公用设施; 5. 建筑施工、土地房屋征收等工程现场; 6. 新建的各类防洪排涝工程设施及在建的其他设施; 7. 地下人防、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各类地下设施。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要在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以系统和单位为主,做好城区防汛工作。县政府调整充实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城区防汛的协调、调度和落实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防汛工作的指挥、协调和调度,全方位落实各项防汛措施。汛情紧急时,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到防汛一线指挥调度,组织抢险救灾。要严肃防汛纪律,依法防汛,坚决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对违反纪律,不执行防汛调度命令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防汛任务。各部门和单位要对重要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本辖区排水管道和沟渠内的废渣、垃圾,本着“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于6月20日前清理完毕,并将清淤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对因逾期完不成清淤任务而使排水受阻、造成损失的单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占压排洪、排水设施造成淤堵的,要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各单位清淤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对缺损的雨水箅子、窨井盖、排水沟盖板及时补换,保证排水畅通。县园林局要制定防汛专项预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公园蓄水量,确保河道顺利行洪,一旦发生洪水,确保不漫堤。 (三)严格落实防汛队伍,备足防汛物资,切实做好防汛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沂源县2018年城区防汛抢险队伍、物资、车辆分配表》(附件2)要求,组织专门防汛队伍,搞好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列明防汛队伍人员名单、值班表,确定值班电话和值班车辆,严格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传递汛情;要备足、备齐防汛物资,做到定点存放、登记造册、专人管理、不得挪用,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把防汛物资明细、存放地点、具体负责人和联系电话以及抢险队伍人员名单、值班表以书面形式报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汛情、雨情报告要做到及时、准确,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3257990)。 (四)重点设防,明确分工,及时落实好各项抢险救灾应急措施。城区划分为以下五个重点防汛区段:历山街道办公区、商业街周边低洼地段;山东沃源新型面料股份有限公司、老汽车站附近地段;商业街以南居家城附近地段;沂河源水景公园;六点水水系地段。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向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并依据《沂源县城区防汛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固定电话语音报警、政府网站、电子显示屏、警报器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发布。需要撤离的,要按照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河西片向沂源二中方向撤离,河东片商业街以南地段向二郎山方向撤离,商业街以北地段向胜利山方向撤离,处在防汛重点区段的单位,要对群众的安全转移路线、地点等制定详细的方案,确保疏散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进防汛工作。县水务部门负责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及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县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编制城区防汛预案和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的安全运行;县住建部门负责城区各建筑工地防汛安全,督促各施工企业落实好防范措施;县供水、供气、供电、通讯、交通等部门对重要设施要实行专人负责,定时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县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有关气象预报和实时气象、信息;县水文部门要及时提供有关雨情、水情和水文预报;县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防汛治安管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防汛设施等犯罪活动,保证防汛的正常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同时公安部门要利用现有治安视频监控重点区域汛情,发现问题及时向城区防汛指挥部反映;县财政、供销、商贸部门负责防汛工程所需经费和防汛抢险物资安排和供应;新闻单位负责防汛宣传工作,在汛情紧急的情况下,及时发布汛情通报、防汛抢险命令等信息;县民政、卫生、粮食等部门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防疫、救护、食物供应等工作;保险公司负责做好灾后损失的理赔工作;悦庄镇、南麻街道、历山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辖区内群众及企业参与防洪抢险,疏浚辖区内相关河道、沟渠等排水设施,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等工作;驻沂源部队、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是抗洪抢险的中坚力量,应根据汛情需要执行抗洪抢险、营救受灾群众、保卫重要目标等急难险重任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仓库房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年久失修的房屋和设施及时进行维修;自管房屋由产权单位负责普查,查出的问题由产权单位负责维修;统一管理的公房由房管部门进行普查并组织维修。对学校、医院、托幼院所、商场超市、办公用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重点检查,确保查出一处、修好一处,不留隐患。
附件:1.沂源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名单 2.沂源县2018年城区防汛抢险队伍、物资、车辆分配表 3.2018年城区防汛清淤任务分配表 4.沂源县城区防汛转移示意图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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